• 006 - 平均到月计算个税(年薪制)的年终清算
  • 字段名称 H
    所得起始日期
    I
    所得终止日期
    J
    全年工薪所得(一次性奖金、补偿、年金等)
    K
    免征额
    L
    当月工薪所得
    M
    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
    N
    其他免税所得
    O
    免税合计
    P
    不征税所得
    Q
    费用扣除标准(补差)
    R
   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
    S
   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
    T
    分摊月份(年限)
    U
    平均后月应纳税所得额
    V
    应纳税所得额
    W
    适用税率
    X
    速算扣除数
    Y
    (年)应纳税额
    填写要求
    及计算公式
    默认当年全年,可以修改 填“全年工资总额” 不填 填“全年发生数” 自动计算,=(M+N) 不填 填“全年发生数” 不填 根据所得起始月份和所得终止月份自动判断 自动计算,=(J-O-Q-R)/T“=(全年工薪所得-免税合计-费用扣除标准-准予扣除的捐赠额)/ 分摊月份”。 自动计算,=J-O-Q-R“=全年工薪所得-免税合计-费用扣除标准-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。 根据U自动判定 自动计算,=(U*W-X)*T“=(平均后月应纳税所得额*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)* 分摊月份”。
    注意事项     2011年期间,由于出现新、旧税法的交替情况(前8个月适用旧税法,后4个月适用新税法)。因此在对纳税人计算全年税款时,计算公式与其他年份不同,具体为:
        “Y年应纳税额”=前8个月应纳税额+后4个月应纳税额
        前8个月应纳税额=(“U平均后月应纳税所得额”ד旧工薪税率表”的对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)×8
        后4个月应纳税额=(“U平均后月应纳税所得额”ד“新工薪税率表”的对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)×4